
違者嚴懲!江西四部門聯合通告 禁止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
2022-09-23來源:江西發布編輯:伍群珍作者:
江西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江西省林業局
江西省公安廳江西省應急管理廳
關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通告
為嚴防森林火災,維護林區穩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森林防火條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省林業局、省公安廳、省應急管理廳通告如下:
一、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森林資源分布狀況和森林火災發生規律,劃定森林防火區,并向社會公布。
二、2022-2023年度全省森林防火重點期提前從2022年9月12日開始,到2023年4月30日結束。森林防火重點期內,全省森林防火區內禁止一切違法違規野外用火:
1.禁止攜帶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森林防火區;
2.禁止燒荒、燒田埂草、燒草木灰、燒秸桿;
3.禁止吸煙、野炊和烤火;
4.禁止焚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
5.禁止未經批準擅自煉山、焚燒疫木。
三、違反上述規定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四、全省廣大干部群眾要積極支持森林防火工作,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發現違規用火和森林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報警電話:12119。
江西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
江西省林業局
江西省公安廳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
2022年9月20日


來源:江西發布綜合江西應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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